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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跆拳道协会部分竞赛规则(竞技)
来源:中国跆拳道协会发布日期:2013-12-20已有 1026 人浏览过此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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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赛区
比赛场馆至少应有2000个座位,场馆地面面积至少为40 x 60 平方米,能给观众和运动员提供最佳的视觉和听觉效果。场馆地面到天花板的高度应在10米以上。场馆内照明应在1500至1800勒克斯之间,由场馆顶部直接照射到比赛场地。
比赛区应为8米×8米、水平、无障碍物、正方形的场地,或由中国跆协批准使用的其它规格的比赛场地。
比赛区应铺设中国跆协监制或指定的专用比赛垫。必要时,比赛区可根据实际需要置于一定高度的平台上。为保证运动员的安全,比赛台与地面的高度应为0.6-1米,比赛台场地边界线外应有与地面夹角小于30度的斜坡。
比赛的种类和方法
一、比赛种类
(一)个人赛:个人赛一般在相同体重级别的运动员之间进行;运动员在1次赛事中只允许参加1个级别的比赛;
(二)团体赛
1、按体重级别进行5人制团体赛
2、按体重级别进行8人制团体赛;
3、按体重级别进行4人制团体赛(将8个体重级别中相邻2个级别合并成为4个级别)。
比赛时间
比赛时间是指每场比赛为3局,每局比赛2分钟,局间休息1分钟;比赛时间和比赛局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,由比赛技术代表决定调整为每局比赛1分钟或1分半钟,或调整为每场比赛设2局。
可根据特殊需要对局数、比赛时间及休息时间进行调整,但每局比赛(包括加时赛)2分钟的时间规定原则上不能改动。
允许使用的技术、允许攻击的部位
一、允许使用的技术
(一)拳的技术:紧握拳并使用正拳进行正面攻击的技术;
(二)脚的技术:使用踝关节以下脚的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。
二、允许攻击的部位
(一)躯干:允许使用拳和脚的技术击打部位被护具包裹的躯干部位,禁止攻击后背脊柱;
(二)头部:允许使用脚的技术击打锁骨以上的部位。
得分
一、使用允许的技术,准确、有力地击中得分部位时得分。
二、得分部位
(一)躯干:护具上蓝色或红色部分覆盖的躯干部位(见附图4);
(二)头部:锁骨以上的头颈部位(包括颈部、双耳和后脑在内的整个头部)。
三、分值
(一)击中躯干计1分;
(二)旋转踢技术击中躯干计2分;
(三)击中头部计3分;(主裁判员读秒不追加分)
(四)旋转踢技术击中头部计4分;
(五)一方运动员每被判2次“警告”或1次“扣分”,另一方运动员得1分。